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南路及宜一中周边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翠发改发【2021】4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翠发改发【2021】46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工程地点:翠屏区岷江南路、宜一中周边。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3 建设规模:对岷江南路、宜一中周边沿街建筑立面外墙装饰改造、空调外机安装改造、防护栏拆除改造、雨棚改造、店招店牌改造、沿街门窗玻璃改造等;对走马街、东楼街、戎州桥北桥头进行改造;西郊公交站迁移等。(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初步设计及项目业主具体要求为准。)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设计、施工总工期)(每月均按30个日历天计算)。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6资金企业自筹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2.8 监理服务期限: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7-27 09:00 至 2021-08-04 09: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8-16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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