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6年车辆维修保养框架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6年车辆维修保养框架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建设单位(或项目单位),招标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6年车辆维修保养框架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XCGS-2025-FW-069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招标内容:详见物资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采购数量
全年预估发生金额(元)
分配比例
入围家数
1
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6年车辆维修保养框架服务采购项目
开展各类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项
1
30万元
按年度金额平均分配,上下浮动不超过10%
入围3家
2.4资金自筹资金。
2.5框架协议服务期限: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若服务期限已到,但仍有未完成的委托业务,须完成该批次委托业务后,方可终止合同。
2.6维修日期和交车期限:要求维修车辆送达修理厂即刻约定维修日期和交车期限,不得延误交车期限。
2.7服务地点:锡林浩特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需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发票的需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
3.4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5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6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电联发布的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无。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
4.2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采购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客服工作时间:周一~周五9:00-17:00)。
(2)投标人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4.4获取文件时所需资料: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需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发票的需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5)通用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6)专用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1.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内。
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
3.为保证投标人顺利报名成功,请投标人尽早上传报名资料,因资料审核未通过,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不合格的或资料模糊不清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将不予接收。
6.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11月05日~2025年11月26日上午09: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09:00时
商务技术标及经济标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09:00时
商务技术标及经济标解密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09:00时至09:30时
八、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电脑上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九、招标费用
9.1招标费用: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下载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公开招标项目中电子交易平台收取的电子投标服务费为400元/标段。
9.3产权场地服务费:
9.3.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一、场所服务费:
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中标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中标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中标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刘彦炜
异议受理电话:0479-8125563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街道宝办伊利勒特社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市办事处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元都首府小区南门西侧街面第2个门3楼
联系人:高巍、戴仑、王宇、蒋雯、许青璐、温都苏、淑婷、高玉洁
联系电话:0479-8225711
邮箱:scgjzbxl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