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项目(变更)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17-FW15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炼化生产企业生产的固体化工产品在华南区域的销售由中国石油化工华南销售公司负责,上述产品通过铁运、汽运、海运运输方式运达。根据业务需要,现对佛山、广州区域的固体仓储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项目预计货物总到达量80万吨(两年,以实际到达量为准),服务总金额约3300万元(两年)。
2.2招标范围:产品到站接卸、理货、协调运输单位出具相关商务记录、短拨、产品入库、仓储保管、仓储安全管理、产品出库装车等。
限于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及原料等固体化工产品(非危险化学品)运达货物的接卸、仓储和装车服务,具体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方《仓储服务合同》和《仓储健康安全环保合同》合同范本。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项目货物计划到达量和地址信息如下:
标段序号 | 仓储地址 | 货物运达 方式 | 计划到达量 (万吨) | 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 货物到达港口/站点 |
一 | 佛山地区 | 铁路、公路 | 17 | 1500 | 佛山地区小塘西站等铁路站点 |
二 | 佛山地区 | 海运、公路 | 50 | 900 | 乐从港 |
三 | 广州地区 | 铁路、公路 | 13 | 900 | 广州地区下元站、天河东站等铁路站点 |
2.3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24个月。
2.4服务地点:广东省内招标人指定服务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装卸对应投标标段所到达货物的操作管理经验和历史业绩(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合同及发票(至少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库房权属:投标人须提供拟投用于本项目的仓储地点产权证、租赁合同等能够证明投标单位具有合法使用仓储库房权力的证明资料。仓储库必须防晒、防潮、防污染,周边交通便利,便于产品出入通行。(提供库房对应的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如《不动产证书》等,内容完整,可见“权利其他状况”及“附记”等信息;如库房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消防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库房消防竣工验收材料齐全有效,或持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火灾危险性等级为丙类。(提供消防验收或备案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5防雷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提供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如根据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不需设置防雷装置,则应提供由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6计量台称检定证书: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经政府计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用于货物交付使用的计量台称检定合格证书。
3.1.7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能力,在过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违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在国家、省、市质量、环保、安监部门无不良记录;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未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若存在上述情况投标直接被否决。
投标人须提供仓储地点以及其与货物到达铁路站点的距离描述,并承诺在库房附近有铁路货运到站(铁路到站应具备对应仓储物的接卸资质)和与仓库配套接卸服务的铁路货场或铁路专用线;(提供书面承诺)。
以上资质要求资料必须提供齐全,缺少任何一项则进行否决。
3.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3.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装卸对应投标标段所到达货物的操作管理经验和历史业绩(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合同及发票(至少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库房权属:投标人须提供拟投用于本项目的仓储地点产权证、租赁合同等能够证明投标单位具有合法使用仓储库房权力的证明资料。仓储库必须防晒、防潮、防污染,周边交通便利,便于产品出入通行。(提供库房对应的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如《不动产证书》等,内容完整,可见“权利其他状况”及“附记”等信息;如库房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消防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库房消防竣工验收材料齐全有效,或持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火灾危险性等级为丙类。(提供消防验收或备案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5防雷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提供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如根据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不需设置防雷装置,则应提供由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6计量台称检定证书: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经政府计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用于货物交付使用的计量台称检定合格证书。
3.1.7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能力,在过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违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在国家、省、市质量、环保、安监部门无不良记录;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未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若存在上述情况投标直接被否决。
投标人须提供仓储地点以及其到达水运码头(乐从港)的运输距离描述。(提供书面承诺)。
以上资质要求资料必须提供齐全,缺少任何一项则进行否决。
3.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3.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装卸对应投标标段所到达货物的操作管理经验和历史业绩(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合同及发票(至少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库房权属:投标人须提供拟投用于本项目的仓储地点产权证、租赁合同等能够证明投标单位具有合法使用仓储库房权力的证明资料。仓储库必须防晒、防潮、防污染,周边交通便利,便于产品出入通行。(提供库房对应的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如《不动产证书》等,内容完整,可见“权利其他状况”及“附记”等信息;如库房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消防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库房消防竣工验收材料齐全有效,或持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火灾危险性等级为丙类。(提供消防验收或备案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5防雷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提供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如根据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不需设置防雷装置,则应提供由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6计量台称检定证书: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经政府计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用于货物交付使用的计量台称检定合格证书。
3.1.7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能力,在过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违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在国家、省、市质量、环保、安监部门无不良记录;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未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若存在上述情况投标直接被否决。
投标人须提供仓储地点以及其与货物到达铁路站点的距离描述,并承诺在库房附近有铁路货运到站(铁路到站应具备对应仓储物的接卸资质)和与仓库配套接卸服务的铁路货场或铁路专用线;(提供书面承诺)。
以上资质要求资料必须提供齐全,缺少任何一项则进行否决。
3.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3.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11月18日9时(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标段一:8.5万元,标段二、标段三6.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广州中国石油大厦20层 |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
联系人:物流部曹剑锋 | 联系人:尚曌喆 |
电 话: 020-38847796 | 电话:17792766991 |
电子邮件:caojianfeng@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187360257@qq.com |
2025年11月
附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流程概述_中石油交易平台项目20230630.pdf
附件: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