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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浙江嘉兴市南湖区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甲方指定地点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2.1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2.1.1.1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预付款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限不早于交货后一个月,如延迟交货且保函已过期,乙方应及时重新开具足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2.1.1.2合同总价的30%作为到货款,乙方具备发货条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开具50%发票),经甲方确认后凭等额13%增值税发票支付(分批发货则分批支付);2.1.1.3合同总价的20%作为到货款,在设备到达项目现场,经甲方签收后60天凭对应等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分批到货则分批支付);2.1.1.4合同总价的20 %作为验收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甲方运行验收合格后60天凭验收合格单及剩余合同金额13%增值税发票支付;2.1.1.5合同总价10%作为质量保证金,自甲方运行验收合格满18个月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凭甲方质保验收合格单支付。质保期为: 18 个月,自合同所有设备经甲方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设备于质保期内进行了更换或维修的,则相应设备的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后重新起算
四、技术条款:详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3.1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0点现汇卖出价汇率折算)。3.2 本次询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泵设备专业生产制造厂商对公开询源货物应在专业技术、生产制造、销售、现场调试运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七、资质要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八、备注:评分标准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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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报名通过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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