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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临夏分公司2025年灾后重建积石山县职工宿舍危房改建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临夏分公司2025年灾后重建积石山县职工宿舍危房改建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
甘肃
发布时间:
2025-11-03
详细内容:
中国电信临夏分公司2025年灾后重建积石山县职工宿舍危房改建项目更正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11-03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临夏分公司2025年灾后重建积石山县职工宿舍危房改建项目采购方案(标段编号:GSBBFA20251021000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临夏分公司2025年灾后重建积石山县职工宿舍危房改建项目位于积石山县城。规划1栋宿舍楼,地上一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87.27平方米,配套室外工程面积约770平方米。设置8间双人宿舍及1间无障碍宿舍,每间建筑面积按22.08㎡(使用面积约18.8㎡,含卫生间)进行测算;公共走廊按比例测算面积约66.47平方米;设置1间辅助用房22.08㎡。因综合楼原有供暖管道受地震影响损毁,已无法使用,本次同步进行改造。因积石山地震,积石山分公司原有宿舍楼局部倒塌,墙体出现大面积裂缝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已于2024年5月拆除,目前,县分公司外租6套房作为12名员工宿舍使用。为了解决员工住宿需求,需对职工宿舍进行原址改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标的及估算金额为1779114.00元(含税,税率6%、税率9%)人民币,其中:设计部分采购估算金额为61056.00元(含税,税率6%)。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为57600.00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为3456元人民币。施工部分(含三通一平)采购估算金额为1718058.00元(含税,税率9%)。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为1576200.00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为141858.00元人民币。



#{项目规模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57600元人民币(不含税),施工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5762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5)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6)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询比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询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7)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询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设计资质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



  (2)具备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 94号)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1.6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施工资质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 94号)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2.1.7供应商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1.8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2)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20)近两年(自2023年11月7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1)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22)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4)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主要资格条件如下:



    2.3.2.1为本项目配备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以下条件和须具备以下证书:



    (1)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建筑工程专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单位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证明材料。



    2.3.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响应,企业主要负责人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为联合体响应,项目负责人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3)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响应,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2025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2.3.2.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1月03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团结路49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邮    编:







731199







邮    编:







730000









联 系 人:







胡志强







联 系 人:







李永刚、张彬









电    话:







15309309977







电    话:







19913909920、1818955344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401120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







9558833100006883648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询比附件

变更公告.pdf

2025-11-03 16: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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