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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镇】东吴镇“竹节草”台风水毁应急修复工程发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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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东吴镇】东吴镇“竹节草”台风水毁应急修复工程发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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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5-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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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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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镇“竹节草”台风水毁应急修复工程施工发包公告项目编号:DW-ZB(2025)-006 1.发包条件本发包项目东吴镇“竹节草”台风水毁应急修复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发包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发包代理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建设规模:勤勇村主要内容为修复挡墙19m;画龙村主要内容为修复挡墙9m;西村村主要内容为资寿寺溪挡墙修复型式一3m、挡墙修复型式二3m和溪底砂砾料清理200m³及大岙溪挡墙修复型式三9m;三塘村主要内容为修复挡墙3m及渠道10m;天童村主要内容为挡墙修复25m、护脚修复20m及溪底砂砾料回填170m³等。发包控制价:335624元计划工期:40日历天发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东吴镇“竹节草”台风水毁应急修复工程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1个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发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3.3.1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4 信誉要求: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4.发包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64780575 2.4000878198),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发包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发包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下方的“发包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发包文件是否下载成功);4.3技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4.4如有补充的发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5.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发包人将否决其投标。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64780575、2.4000878198。6. 发包公告发布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发包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何工发包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鸿安大厦2502联系人:宋泽成 联系电话:0574-87707752、1305693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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