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中原油田混配注一体化非均相复合物注入设备20202509004-26176混配注一体化非均相复合物注入设备\8m3/h 0.6MPa 3000-10000ppm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中原油田混配注一体化非均相复合物注入设备20202509004-26176混配注一体化非均相复合物注入设备\8m3/h 0.6MPa 3000-10000ppm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南
发布时间:
2025-11-03
详细内容: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原油田混配注一体化非均相复合物注入设备20202509004-26176混配注一体化非均相复合物注入设备\8m3/h 0.6MPa 3000-10000ppm(招标编号:NWZ251113-2009-102276)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混配注一体化非均相复合物注入设备\8m3/h 0.6MPa 3000-10000ppm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原油田混配注一体化非均相复合物注入设备20202509004-26176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混配注一体化非均相复合物注入设备\8m3/h 0.6MPa 3000-10000ppm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套聚合物分散溶解装置(撬)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发票。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开标日前60个月至开标日前2个月之间,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与以上业绩对应产品的使用应用证明包括①项目概况②现场照片③应用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姓名④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现场使用报告。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泵类试压装置,提供试压装置现场照片。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接到用户需求时,响应时间不超过 2 小时,保证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3)投标人需要出具法人授权的书面承诺(需签字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0天内完成技术协议签订,90天内按照需方通知送货到指定地点。

(4)投标人需具备主要部件(聚合物分散溶解装置)制造、检测能力:拥有卷板机(12*2000mm及以上)、激光焊机(2000W及以上);具备无损检测能力,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和渗透检测PT、射线胶片照相检测RT等无损检测能力不少于2种。需提供投标委托人与设备合影照片、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等相关证明。(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通过的发票信息)。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做出承诺满足技术规格书,并根据技术规格书做出相应的技术方案,无负偏离。 投标文件须提供本项目标的物设计图纸、详细的P&ID及P&FD图(含电气、仪表等辅助系统)、控制方案、逻辑图及网络布置图、全套电气图纸、以及标的物各橇块的三维模型图(包含详细结构尺寸和部件材料清单),每个撬块分解后的设备明细表(机泵,仪表,阀门以及单独部件),各撬块组合整体布置图及配管,系统进口位置及撬块间连接管道,提供证明材料为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作为中标后合同签约条款。

(6)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不含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若不一致,以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1月1日9时0分







2025年11月6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潘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林少燕



联系人:



潘昊







电   话:



18639301579



电   话:



15566033840







电子邮件:



linshao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panh@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10





31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嘀咕嘀咕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