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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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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爱音乐UI与运营设计支撑业务外包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09-03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爱音乐UI与运营设计支撑业务外包项目(标段编号:UABBFA202508260002),采购人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UI设计支撑:
(1)遵循用户使用习惯和设计风格,负责产品的UI界面视觉设计,设计出高质量视觉界面效果图与切图文件。
(2)完成界面交互流程功能的优化、提高移动端产品的易用性,提出改进方案、持续优化产品用户体验。
(3)根据运营需求和版本迭代节奏,完成符合音乐、彩铃业务场景及移动应用的设计规范,规范面向Android和iOS平台,保持产品设计风格统一。
运营设计支撑:
1、负责包括各门户、省份等运营视觉设计支撑工作:
(1)对营销活动、内容专题、视频模板、公众号长图、推广物料的视觉设计支撑,按时交付高质量的视觉设计成果。
(2)提供重点活动方案的创意设计思路导图或过程草图。
(3)根据运营活动的主题,设计出关键信息、操作按钮以及特定的氛围动效。
(4)协助建立组件化设计库,实现营销活动页面快速搭建与产品UI风格匹配。
2、支撑AI视频彩铃、5G新通话、主叫彩铃、省份销售品等页面与物料设计支撑工作:
(1)对活动页面、推广物料的视觉设计支撑,按时交付高质量的视觉设计方案。
(2)提供重点活动的动效设计与AI模板设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爱音乐UI与运营设计支撑业务外包项目
运营服务
-
1
广州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及单价价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926,600.00元(不含增值税)。若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或单价价款超过单价价款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将作否决响应处理。单价最高限价见《附件: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专职服务团队在本项目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本地办公场地,或响应供应商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的专职服务团队在本项目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本地办公场地,并对所承接的项目有专门的管理部门。须提供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0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在最近三年内(自XX年XX月XX日起)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的,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的公司与响应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响应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产品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近3年(2022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业务外包类项目,累计完成19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9月08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2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本网站(https://www.{wz_now/)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2路18号电信广场
地 址:
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510610
邮 编:
510000
联 系 人:
刘经理
联 系 人:
林韬
电 话:
020-87188773
电 话:
18002272728
电子邮件:
liuy.ua@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lintao@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55050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3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5年爱音乐UI与运营设计支撑业务外包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爱音乐UI与运营设计支撑业务外包项目(标段编号:UABBFA202508260002),采购人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UI设计支撑:
(1)遵循用户使用习惯和设计风格,负责产品的UI界面视觉设计,设计出高质量视觉界面效果图与切图文件。
(2)完成界面交互流程功能的优化、提高移动端产品的易用性,提出改进方案、持续优化产品用户体验。
(3)根据运营需求和版本迭代节奏,完成符合音乐、彩铃业务场景及移动应用的设计规范,规范面向Android和iOS平台,保持产品设计风格统一。
运营设计支撑:
1、负责包括各门户、省份等运营视觉设计支撑工作:
(1)对营销活动、内容专题、视频模板、公众号长图、推广物料的视觉设计支撑,按时交付高质量的视觉设计成果。
(2)提供重点活动方案的创意设计思路导图或过程草图。
(3)根据运营活动的主题,设计出关键信息、操作按钮以及特定的氛围动效。
(4)协助建立组件化设计库,实现营销活动页面快速搭建与产品UI风格匹配。
2、支撑AI视频彩铃、5G新通话、主叫彩铃、省份销售品等页面与物料设计支撑工作:
(1)对活动页面、推广物料的视觉设计支撑,按时交付高质量的视觉设计方案。
(2)提供重点活动的动效设计与AI模板设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爱音乐UI与运营设计支撑业务外包项目
运营服务
-
1
广州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及单价价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926,600.00元(不含增值税)。若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或单价价款超过单价价款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价款合计(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将作否决响应处理。单价最高限价见《附件: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专职服务团队在本项目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本地办公场地,或响应供应商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的专职服务团队在本项目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本地办公场地,并对所承接的项目有专门的管理部门。须提供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0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在最近三年内(自XX年XX月XX日起)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的,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的公司与响应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响应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产品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近3年(2022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业务外包类项目,累计完成19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9月08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2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本网站(https://www.{wz_now/)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2路18号电信广场
地 址:
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510610
邮 编:
510000
联 系 人:
刘经理
联 系 人:
林韬
电 话:
020-87188773
电 话:
18002272728
电子邮件:
liuy.ua@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lintao@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55050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3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09-03 22: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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