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安康市2025年东关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安康市2025年东关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陕西
发布时间:
2025-09-03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2025年东关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6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AK2025053



项目名称:2025年东关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47,043.5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东关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847,043.5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47,043.5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东关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47,043.5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东关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东关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或劳务合同;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至 2025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大北街67号



联系方式:18991559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



联系方式:15229550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婕



电话:15229550225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广东省黄埔区政务服务中心内部改造工程设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辽宁省建昌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所需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文物管理所“尊胜寺、云台观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手术室电路改造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安徽 鸠江区安固路(临黑路交叉口大江村委会)改造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长征机械厂工程建设项目防护土堤、边坡支护等室外工程施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 南宁市亭洪路延长线(规划七路南建路)工程监理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陕西省淳化县临水茗居保障房小区院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安徽省墩上街道特高压拆迁迹地清理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公司三水新星盐矿新盐井钻井及采输配套项目钻井工程 施工招标公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嘀咕嘀咕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