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北塔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北塔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北塔财采计[2025]000013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45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里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7.4 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一般条款(非“▲”参数)及重要条款(带“▲”参数)偏离项数之和≥25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现修改为:
“★”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更正内容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附表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技术评价项中“技术响应”
评标标准
技术响应
(50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计50分。
(1)标★号项为实质性指标,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2)标▲号项为重要指标,根据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的“▲”条款进行评审,参数不满足、缺漏项、有负偏离的每项(子项)扣5分,扣完为止。
(3)未标★号或▲号项为普通指标,参数不满足、缺漏项、有负偏离的每项(子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参数响应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满足该条款技术参数)
知识产权
(15分)
投标人具有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相关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提供发明专利证书上的专利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实施方案
(2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①人员配备安排情况、②交货期保证措施、③项目进度计划、④质量保证措施、⑤安装调试方案、⑥培训计划的的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比,综合评价为:
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无内容缺项及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安排科学合理的计20分,有缺项的每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欠完善、欠合理、实用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不计分。
(注:方案必须要有对现状的问题描述,方案的实施细节部份需体现。)
(2)标▲号项为重要指标,根据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的“▲”条款进行评审,参数不满足、缺漏项、有负偏离的每项(子项)扣2分,扣完为止。
(3)未标★号或▲号项为普通指标,参数不满足、缺漏项、有负偏离的每项(子项)扣0.21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具有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相关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专利使用权,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①人员配备安排情况、②交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