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滁州中心2025年交安设施养护和精细化提升工程检测服务采购
公告名称:
滁州中心2025年交安设施养护和精细化提升工程检测服务采购
所属地区:
安徽
发布时间:
2025-09-03
详细内容: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滁州中心2025年交安设施养护和精细化提升工程检测服务



1.2 采 购 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滁州中心”)



1.3 项目概况:为保障工程质量合格,符合设计要求,拟委托一家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交安设施养护工程和精细化提升工程提供交工检测服务以及工程质量评定。



2.采购说明



2.1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



2.3 采购范围:为保障工程质量合格,符合设计要求,拟委托一家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交安设施养护工程和精细化提升工程提供交工检测服务以及工程质量评定共分1个标段。



2.4最高限价12万元



2.5计划服务期: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9月,终止时间202510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资质),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2)业绩最低要求:



5年(20201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并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或1个一级公路交安设施类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或原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公路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



②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或1个一级公路交安设施类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



4信誉最低要求:



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没有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检测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已为采购2025年交安设施养护和精细化提升工程提供过施工的供应商及与之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92日至202599日。



4.2潜在供应商须登陆“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cpt.ahjkjt.com)参与本项目。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类型。注册流程见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0551-63738781010-8639234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活动的,责任自负。



4.3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直接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4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的签章及上传(上传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锁办理详见《关于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s://zcpt.ahjkjt.com/#/anhui/secondIndex?type=userGuide);咨询热线:010-86392341



4.6若潜在供应商已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过AHCA数字证书,可咨询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将AHCA数字证书与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注册账号相绑定,无需再次办理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551-63738781010-86392341



4.7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s://zcpt.ahjkjt.com/#/anhui/secondIndex?type=downloadArea,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s://zcpt.ahjkjt.com/#/anhui/secondIndex?type=userGuide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991000分,递交地点为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响应文件即可。



5.2视为无效报价的情形:



1)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密;



3)供应商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响应文件不成功。



6.响应文件启封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将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滁州市南谯区洪武东路1188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



7.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ahjkjt.com)和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s://www.ahjkjt.com/上发布。



9.异议受理



采购活动中的异议由采购人负责受理。潜在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也可以直接联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联系电话:0551-637384100551-63738408



9.采购人联系方式



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洪武东路1188



人:



话:05505185122303085







202592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内蒙古通辽市公安消防支队专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通知(项目编号:TG2016B010285)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浙江省悦趣化教学综合平台二期、杭州教育数字期刊数据扩容和升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检务侦查专用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北京市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移动硬盘、U盘、硒鼓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青岛能源热电年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外围护项目施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福建省网上电子招标莲花路莲尾路至龙江北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二中学综合教学楼室内维修工程询价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东省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住院大楼中央空调采购更正/变更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延伸工程(二期)#号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项目监理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二中学工装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嘀咕嘀咕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