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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通江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全覆盖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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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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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通江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全覆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辅楼二楼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XS20211102924
2.项目名称:通江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全覆盖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507万
5.最高限价:507万,其中3套小型水质监测站建设及3年运维服务(小型水质监测站建设55万/套,最高限价165万;运维费10万/年/套,最高限价90万),21套已建微型水质监测站运维服务(最高限价252万)。投标单位报价时需针对
①、3套小型水质监测站采购费;
②、3套小型水质监测站3年运维服务;
③、21套已建微型水质监测站运维服务
上述三项需单独进行报总价。(每项若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高限价的40%的报价无效,投标文件做无效标)
6.采购需求:根据泰水治办〔2021〕12号通知要求,现需采购①小型水质监测站3套及3年运维服务;②21套已建微型水质监测站运维服务(其中南京捷发微型水质监测站16套,天瑞仪器微型水质监测站5套)。具体设备建设参数及运维服务标准详见: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7.服务期限:3套小型水质监测站采购安装工期自至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新建3套小型水质监测站运维服务期自监测站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21套已建微型水质监测站运维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新建3套小型水质监测站运维服务期结束。
8.付款方式:
①3套小型水质监测站采购费用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全部的设备均需原厂包装免费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设备总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②3套新建小型水质监测站3年运维服务费用支付:每年结算一次,当期应付服务费在本次结算周期结束后的30个日历天内支付完成;当期结算款项结合服务考核得分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当期结算款=3套新建小型水质监测站3年运维服务合同价*1/3;
③21套已建微型水质监测站运维服务费用支付:支付周期与“3套新建小型水质监测站3年运维服务费用支付”周期一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当期结算款=21套已建微型水质监测站运维服务合同价*1/3;
每次结算时招标人结合水质自动监测站月考核表打分;供应商须提交对应的有效结算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常规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生态环境部(或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日起,2021年11月9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30分。
2、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辅楼二楼202室。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11月23日15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滨江镇人民政府东辅楼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7:30时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574571823@qq.com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3、投标人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
5、参考格式:详见附件
6、公告:
7、注:受疫情影响,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相关原件分别扫描压缩加密,通过电子邮箱将压缩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574571823@qq.com,并在开标时间后10分钟内将密码发至上述邮箱;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密码将被拒绝,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递交时间,逾期递交的相关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江镇人民政府东辅楼203室
联系方式:183528683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顾?宁????
电话:15052382429
项目联系人: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仲文亚
电话:18352868347?????
附件:投标确认函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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