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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原阳县公路运输服务中心原阳县靳堂至黄河大堤道路改建工程-更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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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原阳县公路运输服务中心原阳县靳堂至黄河大堤道路改建工程-更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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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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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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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10-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靳堂至黄河大堤道路改建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及:2021年10月13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4日 - 2021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一标段、二标段:
原招标文件内容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按标段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
特别提醒:
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原招标文件内容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2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特别:
各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顺利完成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账户须为企业基本银行账户,并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会员库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保证金。
②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开户行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保证金交到下列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信息:
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原招标文件内容③、第三章 评标办法2.3 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2.3.1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3%。
变更为
内容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选择采取保函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提供方须符合《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 号)的规定,纳入河南省工程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版块。
2、投标人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按标段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保证金生成后 PDF 图片或截图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系统,《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内容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2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特别:
各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顺利完成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账户须为企业基本银行账户,并和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会员库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保证金。
②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开户行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保证金交到下列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信息:
收款单位: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容③、第三章 评标办法2.3 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2.3.1本项目的扣除或者增加的比例为3%。
5、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9日10时0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原阳县公路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原阳县城关镇西干道8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3-7296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3栋17层70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337150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33715019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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