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GC-FS-X-2021-272(招标文件编号:FJGC-FS-X-2021-272)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窗帘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帘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写字楼8层B4室-2
中标(成交)金额:9.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福建帘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窗帘采购项目 | 联盛航等 (详见响应文件) | lianshenghang-01 (详见响应文件) | 1批 | 92000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玲、颜芳华、徐春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报价人资格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询价小组评议,各报价人的报价资格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询价小组评议,各合格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价格扣除情况:
(1)福建帘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声明:“本报价人参加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组织的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窗帘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经询价小组评议,符合询价通知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报价人的报价为92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92000元,经询价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幅度,相应价格扣除为5520元。
(2) 福州市致尚窗帘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声明:“本报价人参加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组织的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窗帘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经询价小组评议,符合询价通知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报价人的报价为9085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90850元,经询价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幅度,相应价格扣除为5451元,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85399元。
(3) 福州嘉博莱贸易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声明函中声明:“本报价人参加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组织的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窗帘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经询价小组评议,符合询价通知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报价人的报价为9292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92920元,经询价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幅度,相应价格扣除为5575.2元,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87344.8元。
4、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的情况:
(1) 福建帘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所投高密涤纶布、辅料、穿杆圈提供了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询价小组评议,符合询价通知书政策性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报价为92000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为92000元,占本合同包100%,经询价小组评议,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为9200元。
5、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1年10月28日(项目编号:FJGC-FS-X-2021-272)。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采购人验收。
7、项目经理:经办人(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同德路76号
联系方式:阮文宇/0591-83215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 0591-83393306、8339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