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地点:吴中区东苑路1号。
3、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
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工程量清单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
7、工程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8、验收标准:根据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及采购需求进行验收。
9、保修期限:免费质保期为2年,免费质保期从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免费质保期间成交单位接到采购单位维修通知的,成交单位应在24小时内有明确的答复,需要派员到现场解决的,成交单位应于48小时内到达并完成修缮工作。由此产生的新的工程量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若成交单位未及时响应并解决问题的,采购单位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10、工程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11、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前按完成工作量的30%支付工程进度款,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至完成工作量的50%工程进度款;
(2)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未实施工程量,以下同)的60%;
(3)若竣工满一年且未出具审计部门审定表,采购单位向成交单位支付至合同价的65%;
(4)若竣工满两年且未出具审计部门审定表,采购单位向成交单位支付至合同价的75%;
(5)若竣工并已出具审计部门审定表,采购单位向成交单位支付至审定金额的80%,审计报告完成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
(6)本项目审计报告完成且两年质保期满后,采购单位向成交单位支付剩余款项。
12、合同追加金额说明: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
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