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区疫情防控封控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M13010002055105370031ef,
任泽区疫情防控封控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疫情防控封控圈建设项目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2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3套存储设备、1套电围数据分析平台、19套疫情核查终端、34套高清结构化视频卡口、30套高清视频监控相机、11套高点球形视频摄像机、29套电子围栏设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27 00:00至2021-09-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E招冀成选择“标准版”(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市任泽区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任城镇昌平路289号 | 地址: | 无 |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 联系人: |
徐素芳
| 联系人: | 杨大勇 |
| 电话: |
0319-7513186
| 电话: | 0319-7642214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