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沈阳市“十四五”重点项目及发展方向谋划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08-25 至 2021-09-01 | | 撰写单位: |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 | | (沈阳市“十四五”重点项目及发展方向谋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十四五”重点项目及发展方向谋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2568 项目名称:沈阳市“十四五”重点项目及发展方向谋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围绕沈阳市“十四五”时期,推动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目标,在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带动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谋划一批提升城市层级、带动产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等领域重大项目;通过对标国家申报专项资金的支持领域,申报条件及与国家部委的前期对接,提高策划项目质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2、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 024-22721374 名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24-82903799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号: 21050139430100000015 项目联系人: 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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