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包名称: |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房建一级资质企业项目 法律咨询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2116A0250192/01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150000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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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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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150 | 服务期说明: | 2021年8月-2021年12月,实际以股权交割完毕或建安集团通知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为收购房建一级资质企业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法律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真实情况进行调查和梳理,对标的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等问题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为该收购项目提供参考依据;
(2)法律意见书:对收购项目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法律分析,根据建安集团要求对收购项目相关内容出具法律意见书;
(3)风险评估报告:针对收购项目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应对措施,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4)交易方案:确定交易方案以及对应的各项工作安排;
(5)协商谈判:协助建安集团就收购项目交易方案与标的企业进行协商谈判;
(6)起草法律文件:起草、审核、修订建安集团与标的企业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
(7)协助完成收购:协助配合建安集团报上级产权单位审批直至完成收购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并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处于合法经营状态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单位在深圳市有固定营业场所,自有场所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场所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为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5.投标人须有在项目收购方面的相关业绩(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2.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1-08-25 14:51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8-3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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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截止时间: | 2021-08-30 14:51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1-08-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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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9-03 09:00
| 开标时间: | 2021-09-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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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