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大余县城镇基础设施及配套产业建设提升工程项目周边道路南燕路、翠怡路设计(国内服务) | 范围为市政道路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如下:路基、路面、排水、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等)及照明工程等。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实地踏勘,如响应供应商认为有需要,可于响应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设计技术要求的规定,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2)成交供应商应做好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 (3)成交供应商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采购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4)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成交供应商除在履行本合同下义务时可向受雇于成交供应商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向第三者透露。 (5)采购人及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的责任。 | 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30天内完成所有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