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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青峰镇刘氏湾河道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1-08-23 21:23|发布单位: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8-27|项目监管地:房县|
【项目概况】
房县青峰镇刘氏湾河道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60号(晓阳路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838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838
3、项目名称:房县青峰镇刘氏湾河道治理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75(万元)
6、最高限价:17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280米的浆砌石河堤及河道清理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名单及设备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完税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拟派参加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人员社保信息需标注并现场自查)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的项目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5)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6)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登记,需提供“企业详情”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详情”注册信息截图; (7)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60号(晓阳路口)
3、方式:
供应商购买文件须携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提交上述特定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留存的所有复印件均清晰可辩),否则不予受理;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60号(晓阳路口)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青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房县青峰镇青峰村八组
联系方式:0719-3250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60号(晓阳路口)
联系方式:0719-3253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719-325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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