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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江湾·幸福里前期物业服务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广西贺州市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3日 18:51
评审专家名单
何观汇、谭健峰、柳延东、陈健崇、黄麟清、(业主评委)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黎云
项目联系电话
0774-5137805
采购单位
广西贺州市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贺州市城东新区回建地B地块54、55号(滨泰二路东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享乐13536133988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太兴街1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黎云0774-5137805
一、项目编号:HZWY-2021-009(招标文件编号:HZWY-2021-009)
二、项目名称:江湾·幸福里前期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普利慧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贺州市城东新区回建地B地块54、55号(滨泰二路东侧)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西普利慧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湾·幸福里前期物业服务
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前期物业服务。
按照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一级服务等级标准实行目标管理。
暂估约5年,自合同约定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小区业委会成立,由业委会按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一级服务等级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何观汇、谭健峰、柳延东、陈健崇、黄麟清、(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精神,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取标准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江湾•幸福里前期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
HZWY-2021-009
招标单位
广西贺州市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36133988)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774-5137805)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04325.0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21879.14㎡,机动车停车位237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786个。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前期物业服务。
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18日北京时间15:30分
开标地点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分公司(开标室)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08月23日
公告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26日
预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授权确定中标人为广西普利慧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普利慧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高层住宅物业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5元/㎡/月收费标准执行;商业物业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5元/㎡/月收费标准执行;多层住宅物业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0元/㎡/月收费标准执行;机动车停车位服务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50元/月/个收费标准执行。
服务期限
暂估约5年,自合同约定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小区业委会成立,由业委会按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贺州市迈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高层住宅物业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5元/㎡/月收费标准执行;商业物业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5元/㎡/月收费标准执行;多层住宅物业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0元/㎡/月收费标准执行;机动车停车位服务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50元/月/个收费标准执行。
服务期限
暂估约5年,自合同约定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小区业委会成立,由业委会按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贺州市鑫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高层住宅物业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5元/㎡/月收费标准执行;商业物业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5元/㎡/月收费标准执行;多层住宅物业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0元/㎡/月收费标准执行;机动车停车位服务费:按照原《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50元/月/个收费标准执行。
服务期限
暂估约5年,自合同约定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小区业委会成立,由业委会按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无
公告媒介
、{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投标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日内书面向本级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
贺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0774-513782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贺州市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城东新区回建地B地块54、55号(滨泰二路东侧)
联系方式:杨享乐13536133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贺州市太兴街112号
联系方式:黎云0774-5137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云
电话:0774-513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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