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浠水县巴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规划编制项目询价公告 2021-08-23 16:34|发布单位: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8-27|项目监管地:浠水县|
【项目概况】
浠水县巴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2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无
2、采购计划备案号:浠财采计备【2021】JH0005664号
3、项目名称:浠水县巴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规划编制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18.8(万元)
6、最高限价:18.8(万元)
7、采购需求:
浠水县巴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文旅名街,以巴河镇镇区“七补齐”建设、巴河镇域葛洲坝大道沿线整治、巴河镇区文旅名街打造为主。全面优化葛洲坝大道沿线及巴河镇区的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设施功能、风貌特色,使巴河镇小城镇服务和乡村振兴的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规划内容:(1)三年行动规划的背景与概况(2)三年行动规划的任务及策略(3)三年行动规划总图(4)三年行动规划项目库(5)三年行动规划擦亮小城镇设计(6)三年行动规划乡村振兴设计(7)三年行动规划文旅名街设计
8、合同履行期限:15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合格有效;2、投标企业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213室
3、方式:
现场纸质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21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2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附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份;(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单位不做标书),逾期概不受理。3、询价成交原则:询价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家以上合格投标单位,取报价单位中有效报价最低价格单位为中标人,单位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中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浠水县巴河镇
联系方式:15327748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532774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