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2001202100034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省级环境保护项目“能力建设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02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1. 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中增加2.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三、技术、服务要求(二)详细的技术参数要求1、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中 1光路测量系统(4)修改为:“(4)林格曼黑度可使用视频摄像设备进行拍摄。(不透光度测量原理应符合《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845-2017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其不透光烟度测量应采用550-570nm波长的绿色发光二极管光源或其他等效光源进行检测,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 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三、技术、服务要求(二)详细的技术参数要求1、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中2速度/加速度检测仪修改为:“1.保证测量精度的车辆速度范围为:5-100km/h;2.速度检测误差<±2.0km/h;3.加速度检测误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