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8-19,截止日期:2021-09-09,公告主要内容为: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食堂副食品调料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编号:2021-XBZC-01103,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食堂副食品(调料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XBZC-0110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食堂副食品(调料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食堂副食品(调料类)采购项目
| 1
| 200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
|
|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6%的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包括采购货物的生产或销售);
3). 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若是生产厂家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备采购货物的检验、检疫合格证。
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在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9日至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方式:现场报名,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原件;若是生产厂家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4)投标人须具备采购货物的检验、检疫合格证;(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6)在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由采购代理公司存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16号
联系方式:0991-5883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58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王培民、潘永华
项目联系人:王静、李华、刘建新
电 话:0991-5823555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包文泉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82
附件信息:
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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