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聚泥成岛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061004001
1. 招标条件
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泗阳县聚泥成岛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泗发改投[2021]1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聚泥成岛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泗阳县卢集镇周岗嘴,高渡嘴之间湖面上
2.2工程规模:立项规模:泗阳县成子湖新庄段生态修复工程,工程位于卢集镇新庄嘴西北角,拟修复岸线约1.7公里,面积约8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形整理土方量约60万方,陆地、湖面过渡带生态修复约127亩,水土保持约350亩,以及岸坡防护约800米。聚泥成岛工程,该项目位于卢集镇周岗嘴、高渡嘴之间湖面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岛屿水土保持214亩,生态防护桩约6000米,岛屿、湖面过渡带生态修复约120亩,以及硬质护岸、亲水平台、道路等水利设施;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后满二年付清。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本工程为泗阳县聚泥成岛提升改造工程,内容包括:生态防护桩约6000米;码头20米长10米宽;景观塔一座;3米宽砂石路面约600米;1.8米宽不规则自然面青石路300米;4米宽不规则自然面青石路15米;木栈道和亲水平台;鹭飞雕塑小品一座;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预算价:24091867元;控制价:2409186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3.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其它要求。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8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8万元。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9日 08:30至2021年08月2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1日 09:3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3776454542
7.2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投诉电话:0527-85278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洋河北路与泗水大道交汇处西南角
| 地址:泗阳县新世界花苑二期西门北侧
| 联系人:李俊
| 联系人:王静
| 电话:13776454542
| 电话:15050981027
| 传真:/
| 传真:/
| 邮编:223700
| 邮编:223700
| E-mail:/
| E-mail:/
|
2021年08月18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