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8-06,截止日期:2021-08-2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治超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 二期续建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NNZC2021-G1-990941-ZPGJ,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治超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 (二期)续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电子版本。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1-990941-ZPGJ
项目名称:南宁市治超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 (二期)续建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3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南宁市治超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 (二期)续建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缓冲式高频动态称重传感器(石英式称重传感器) 规格:1、尺寸:传感器尺寸:47(宽)×50(高)mm (误差范围:±1%);
2、长度规格:1米,1.5米,1.75米,2米;根据不同的车道宽度组合,采用4排安装,(要求:传感器必须无缝对接,完全覆盖行驶车道);
3、最大单轴或轴组载荷: 40t;
4、过载能力:150%F.s
5.载荷灵敏度:(0.2~1.0)pC/N
6、车速:(0.5~100)km/h
7、防护等级:IP68
8、工作温度:(-45~+80)℃;相对湿度:0~95﹪RH;
9、数据线:抗EMI干扰,滤波处理
10、承载面:承载面可研磨(研磨层不小于13mm)
11、传感器型材:外表加黑氧化防腐处理
▲12、线性精度:优于±1.5%
▲13、一致性:优于±1%(传感器不同位置点动态精度,含端头位置)
▲14、重复性:优于±1%(传感器同位置点动态精度)
▲15、传感器标准化:优于±2.5%
▲16、综合精度:优于±2.5%
17、重量:≥5.5kg/m(不包含数据线)
最高限价(如有):33263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日历日)内安装验收完成(内部验收)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电子版本。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电子版本。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的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
2.发布公告的媒介: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网(www.nnggzy.org.cn)。
3、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规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到代理机构,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响应)文件做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开标日期当天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如因投标人未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自行评估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二)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即0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335号金质苑12栋7D;收件人:杨工;联系电话:0771-5875591、15077169054。
(6)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投标单位名称: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南宁市安吉大道43号
项目联系人:冯石方
项目联系方式:0771-2441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335号金质苑12栋7D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5785591
附件信息:
南宁市治超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 (二期)续建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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