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指战员及政府专职队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 为支队本级指战员及政府专职队人员购买一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为支队本级指战员及政府专职队人员购买一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一年 | 1、采购险种及赔偿限额:采购险种为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意外伤害医疗险,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额度身故及高残8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理赔额度8万元。 2、意外医疗绝对免赔额不高于人民币100元,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不低于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3、发生保险事故后,损失金额一旦经双方认可,赔款额为壹万元(含)以下的,在被保险人提供全部索赔单证后,成交供应商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赔款额为壹万元以上的,在被保险人提供全部索赔单证后,成交供应商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在双方确认属于保险责任事故后,若损失金额不能准确及时确定,成交供应商须安排预付赔款,以帮助被保险人及时恢复生产建设,待索赔手续齐全双方均无异议后十天内结算。 4、承保及保全服务: 4.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投保险种的规定,应当承担投保单位的被保险人在保期间的相关保险责任; 4.2在保险有效期间内,投保单位若有人员变动,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包括增加被保险人,减少被保险人等)变更操作后,保险公司在收到齐全的变更申请材料后,予以变更,并于投保单位申请日的第二天生效,并出具批单或补充协议; 4.3承保公司应当成立服务于投保人保险理赔服务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负责理赔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理赔服务; 4.4设立专门的被保险人服务电话,接受投保人相关工作的咨询;对于疑难及重大案件的咨询,应在3个工作日内投保人做出明确答复; 4.5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现场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按照正常理赔时效受理,并出具索赔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应于当天明确告知需补充的全部材料;对索赔材料审核后未予回复的,视为索赔材料已提交齐全; 4.6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根据索赔金额按照时限要求在受理后的指定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拒赔案件应当在核定做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拒赔通知书; 4.7对核定完成的案件,承保公司应当自核定结束之日起根据赔款额按时限要求赔付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