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昆明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7-23,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昆明市厨余垃圾分散式处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采购业主:昆明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厨余垃圾分散式处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明市厨余垃圾就地协同处理试点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1年第1期)(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昆明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 (1)设计部分:昆明市厨余垃圾分散式处理项目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报审、施工现场服务及后期咨询服务。 (2)施工部分:根据施工图及甲方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工作,包括设备房土建、水、电(设备10KV动力用电的安装及用电报批)等相关事宜。 |
2.2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昆明市厨余垃圾分散式处理项目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报审、施工现场服务及后期咨询服务。 (2)施工部分:根据施工图及甲方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工作,包括设备房土建、水、电(设备10KV动力用电的安装及用电报批)等相关事宜。 |
2.3 总投资:39400万元 |
招标规模:74083200元 |
2.4 资金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范围内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2.7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2.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2.9 其他: (1)服务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及要求:设计成果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图纸审查要求。最终本项目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等相关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②.施工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3.5 其他: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部分: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任一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部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3.7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并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②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环境相关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名字及金额)。 (2)拟派设计团队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中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设计负责人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建筑、电气、给排水、环境等专业;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团队人员由设计单位拟派,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3)①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同时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承诺)。 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及合同金额)。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5)拟派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其中安全员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需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注:(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且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上述拟派人员不得更换,若需更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的,除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外,还须承担违约金10万元/次/人,若擅自更换的,须承担违约金20万元/次/人;若需更换拟派设计团队人员或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除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外,还须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人,若擅自更换的,须承担违约金8万元/次/人,且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资质。 3.8企业业绩要求:①.设计业绩:自2018年至今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环境相关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②.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施工单位提供,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9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0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1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12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 (2)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3)前一年度建设工程廉洁自律情况书; (4)廉政承诺书 (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6)中标后按照相关规定购买工程险的承诺; 注:设计单位提供(1)、(2)、(3)(4)项承诺;施工单位按照上述内容全部提供承诺。 3.1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22 17:14至2021-07-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8-12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5.3.1本项目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线发起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回复。(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昆明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25号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
招标联系人:杨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锐(13888000851) 张蕊(13888831309)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4130889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8338999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