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晋煤明化氮肥技改项目
钢材577.317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CEC-20210721-MQJG-001)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晋煤明化氮肥技改项目(招标编号:CNCEC-20210721-MQJG-0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工程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化工工业园区
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除锅炉工段、空分工段以外,技改项目中的全部工段(包括但不限于:煤储运、气化、公用管廊、变换、净化、合成氨、甲醇等)的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PC总承包)。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化学云采网注册并通过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审核合格供应商;
4.2 办理CA数字证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是。
5.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布。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办理CA数字证书:线上投标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办理。(注册及CA办理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3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22日11时30分至2021年7月27日11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1、购买文件“投标管理-购买文件”;2、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投标,线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1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上午11时50分。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投标人应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均需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使用CA 加盖公章加密。(投标客户端及操作手册请于平台“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开标地点: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制纸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进行线上投标报价解锁,网上开标解密时间:60分钟(注意:解密时需要使用CA或文件加密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同撤回投标文件)。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11时30分,澄清联系人:张明辉。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明辉
联系电话:17778825790
邮 箱:17778825790@163.com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
附件一、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编号:CNCEC-20210721-MQJG-001
标段(包)名称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履约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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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QJ-050/01:十三化建-第五分公司-山东明泉技改项目-钢材577.317吨-方案包01-方案包
| 1
| 钢材一批 | 详见清单 | 吨 | 577.317 | 济南章丘刁镇工业区 | 无 | 无 | 按招标文件指定的生产厂家供货。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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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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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货到、验收合格且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收据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全部货款。付款方式:银行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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