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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查验大厅、考试楼及综合业务大厅瓷砖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查验大厅、考试楼及综合业务大厅瓷砖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11-26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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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公示
2020-11-25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0-11-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连发改行服发【2017】111号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查验大厅、考试楼及综合业务大厅瓷砖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合同中材料暂估项目,现由建设单位组织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单位签订采购合同,连云港市公安局将监督施工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查验大厅、考试楼及综合业务大厅瓷砖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效果图;

2.2交货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北侧、汇晶路东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30天(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分批次分品种供货);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约160万元;

2.6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应具有瓷砖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商或其专项授权的代理商;

3.4.2若为代理商其营业执照主营业范围应包含建材销售,针对本项目还应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4.3本项目推荐使用本项目推荐使用诺贝尔、冠军、东鹏、马可波罗、顺辉、欧神诺、新中源、博德、冠珠、萨米特品牌招标时招标人提供相应墙地砖样品,开标时各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样品提供所投品牌产品样品。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应选择招标文件所列品牌之一作为投标品牌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系列,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加盖公章的书面同意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3.4.4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4.5履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有法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2020年5月~2020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3.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8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近三年)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省内投标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投标人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10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

4. 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5分

技术响应:15分

售后服务:5分

业 绩:5分

供货方案:10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工程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中方法三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即: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8% (取值范围:95%-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6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6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15)分

样品1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现场提供的每个样品外观、尺寸、棱角分明、 圆润平齐、检测报告中技术参数的综合性能及招标人提供的瓷砖效果图对比进行打分。

1、地面瓷砖800*800通体砖样品最高得8分;

2、地面瓷砖600*600抛光砖样品最高得3分;

3、墙面瓷砖400*400通体砖样品最高得4分;

注:a、中标后样品进行封存,作为招标人对所提供货物的验收标准。

b、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检测报告样品不得分)

c、瓷砖效果图祥见招标文件。

2.2.3(3)

售后服务

(5)分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提供售后服务组织机构组成、两名专业售后 人员姓名与联系电话书面盖章(原件扫描上传)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解决问题,作出相应承诺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质保期:本项目要求质保期为 2 年,每延长一年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2.3(4)

业绩(5)分

投标人自2016年10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瓷砖材料供货项目的有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2.3(5)

供货方案(10)分

1、货物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3分 。

2、货物质量保证措施:3分。

3、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 分。

4、货物运输等环节保证措施:2分。

注: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供货方案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 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 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6日 至2020年11月30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投标申请人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90号

招标人联系人:赵主任

招标人联系电话:15861236695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80886

2020 年11 月23日

9.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如符合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放弃投标处理。

(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加旺

15161373079

张海南

1850518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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