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沙河镇人民政府挖掘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GZC2020C108
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赣榆区沙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赣榆区沙河镇人民政府挖掘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已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一、更正信息:
第五章第四条的评审标准:
项目 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投标报价
| 3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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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认证体系及获得奖项
| 30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其中带★项必须满足,如果优于招标文件参数,须出具有关部门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非带★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同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必须提供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试验报告或有权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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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职业健康管理认证证明材料。每项认证得2分,最高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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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所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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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6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提供所投产品单笔每台65万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及发票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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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及服务履约能力
| 9分
| 1.投标人服务注册地距离采购方≤30公里得5分,30公里<距离≤100公里得3分,距离>100公里得1分。(提供维修设备、场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合法工商注册手续,服务距离以采购方与投标方服务注册地GPS测量为准)
2.投标人提供上年度车辆类维修发票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2分。
3.投标人提供投标车辆生产企业厂方投标授权书原件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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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2019年度的综合实力、生产规模、全国市场占有率、知名度、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打分,优秀得10分,良好得9分,及格得8分。(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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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文件接收变更时间: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0年 12 月03 日08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03日 09 时 00 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
3、投标文件接收人:李工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 12 月 03日 09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