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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围场县小滦河流域(五道沟口~南山咀村)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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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围场县小滦河流域(五道沟口~南山咀村)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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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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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10071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8-30 09: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1-09-05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9-16 09:30:00
开标时间:
2021-09-16 09:30:00
正式公告
招标公告 围场县小滦河流域(五道沟口~南山咀村)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小滦河流域(五道沟口~南山咀村)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0】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围场县小滦河流域(五道沟口~南山咀村)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2.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老窝铺乡、西龙头乡、南山咀乡
2.3建设规模:
治理范围从五道沟口到南山咀村,治理面积483.86k㎡,河底污染底泥清除11.99万m³,建设河道缓冲带保护修复45.33万㎡,水域生态保护修复120.88万㎡
2.4 计划工期:2021年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 。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相应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须于2021年8月24日09:00至2021年8月30日09:0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须知
①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CA)或河北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②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③本项目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
④详细投标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右下角【投标流程】。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答疑
5.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21年9月5日17:00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投标保证金形式:
6.1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在实际执行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16日09: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如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
保证金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82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6.2如投标人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或转出。
注:投标人在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汇款事由(递交投标保证金),对未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如投标人以其他形式递交保证金,一律按照银行保函方式进行绑定。投标人须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函管理”界面,上传保证金原件扫描件,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9 月16 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地 址:围场县
联 系 人:夏鹏飞
电 话:0314-7528189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江山名园二号楼三单元
联系方式:田经理
电话:18131458850
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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