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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吉信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分院(廊坊院区)项目供电工程(薛营110千伏变电站站内部分)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1300002101382002-1
招标编号:HBCT-210545-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冶吉信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分院(廊坊院区)项目供电工程(薛营110千伏变电站站内部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扩建110千伏主变1台,容量63MVA。配套新建中性点成套装置1套;2.1.2、110千伏配电装置新增110千伏线路变压器组间隔1回;2.1.3、10千伏配电装置新增主变进线隔离柜1面、主变进线开关柜1面、出线柜12面、电容器出线柜2面、接地变出线柜1面、母线设备柜1面、分段开关柜1面,共计19面;2.1.4、新建10千伏户内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2组;2.1.5、新建主变10千伏母线侧消弧线圈接地变成套装置1套;2.1.6、更换并完善上述工程范围中设计的相关土建设备基础及二次设备。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相关服务工作。
最高投标限价:经评审的施工费的6.0%。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须承担过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与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与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30至2021-08-05(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省本级)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20 13: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官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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