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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AICITY创新赋能中心-AI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运营环境建设(硬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1048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AICITY创新赋能中心-AI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运营环境建设(硬件),项目业主为无锡经开太湖湾信息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AICITY创新赋能中心-AI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运营环境建设(硬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550.000000万元
2.1.2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包括AI高速网络设备、AI高速存储设备、以太网络设备等的设备供货、设备安装及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相应的销售和安装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本项目(AI高速网络设备、AI高速存储设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是进口产品,则需提供产品授权书;
(6)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5月~2021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1年5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或者未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26日17时00分至2021年08月31日17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6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经开太湖湾信息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7号楼
联 系 人:蒋小娟、夏超
电 话:0510-82835960
电子邮件:24298976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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