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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场东路(二号闸桥至生化药厂)道路改造工程设计答疑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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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机场东路(二号闸桥至生化药厂)道路改造工程设计答疑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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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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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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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机场东路(二号闸桥至生化药厂)道路改造工程设计答疑公告
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E4404000001002329001
项目名称机场东路(二号闸桥至生化药厂)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标题机场东路(二号闸桥至生化药厂)道路改造工程设计答疑公告
招标人名称珠海华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三巷11号南山六号二楼
联系人华倩
联系电话0756-8303524
招标代理名称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0756-2638493
内容请问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是否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7~9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答:可以。
招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5.1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条中的“(2)企业所在地金融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企业开户行出具的征信报告须附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请问:以上条款所说的“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是否可以用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盖章)彩色扫描件”代替?
答:可以。
招标文件“二、要素与规则(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第1条为对方案的建议与优化,“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2可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未包含规划设计方案,请明确是否可以提供本项目方案或可研成果以对其进行建议与优化?答:可以,详见附件。
4. 招文P39《投标报价函》“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请问此处的下划线是否自行删除即可?
答:可以。
5. 因我单位正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相应证件及备案资料尚未更新,请问是否在《资格函件》中另附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即可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答:是的。
我院资质证书已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粤建许函[2021]599号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存量纸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变更为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证书,证书中原“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变为“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且无正副本标识,请问招文P17的第3项《资质》,提供变更后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彩色电子证书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答:可以。
招文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招文P17第4项《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注册证书,请问此处的“注册证书”,是否提供“职称证书”即可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答:是的。
招文P17第7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请问是否按招文要求附信用中国下载的报告即可?无需另附其他资料?答:是的。
珠海华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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