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精神展览馆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补充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水北调精神展览馆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435
三、补充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要求质量保修金为8%;
现修改为:质量保修金为3%。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中要求:甲方付款须经政府财政审批拨付,因财政审批期限而导致付款延期(延期30天以内),乙方不得停工,否则,每停工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1万元;
现澄清为:甲方付款须经政府财政审批拨付,因财政审批期限而导致付款延期(延期15天以内),乙方不得停工,否则,每停工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1万元。
3、本项目的具体内容以本次招标澄清文件中的为准(详见招标澄清文件)。
4、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招 标 人:南水北调干部学院
地 址:淅川县丹阳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7-63399975
监督单位:南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南阳市工业南路719号
联 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377-61165970
招标代理机构:建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377-67031377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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