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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机械及机器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道路技术装备所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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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机械及机器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道路技术装备所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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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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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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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机械及机器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道路技术装备所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借平台发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机械及机器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道路技术装备所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徐金控司【2021】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机械及机器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道路技术装备所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供货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2招标金额:约999.2919万元;
2.3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2.4交货期:接到供货需求单60日历天(含安装工程);
其中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并应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要求,甲方正式通知中的提前或推后,则本合同中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安装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3.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 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自由格式报文形式的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当天开标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0室,电话0516-87780097。
注: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保函注意:
受益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益人地址: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0财务室
咨询电话:0516-87780097
(4)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20财务室备案(咨询电话0516-87780097),登记备案后方可参加项目投标。备案一次即可,再次参加经开区内其他建设工程类项目投标无需再次备案。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投标人生命健康安全,现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线上办理备案,投标人可扫描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原件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xzjkqjbhba@126.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备案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询0516-87780097。(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7780097咨询),备案完成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玖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552173567720
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以银行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8 月 21 日至2021年 8月 27日9:00-17: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8 月 21 日至2021年 8月 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将投标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ingxinlida@163.com,否则不予办理。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份,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售后不退(汇款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
账户名:江苏鼎信利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账 号:3205017124360000091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
请投标单位提供资料后拨打电话:0516-87986661/18705203300确认。
6.开标评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9月10日10:00 。
6.2开标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6.3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取“合理低价法”。
7.其他
7.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2如有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安排。如需引导请与联系人联系。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佳电话:18105218966
9.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信利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幢535
联系人:赵彬 电话:0516-87986661/18705203300
2021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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