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江苏省扬州闸泵站工程质量检测标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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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扬州闸泵站工程已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州市发改委关于扬州闸泵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发改许发〔2020〕8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检测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
扬州闸泵站位于扬州市古运河、仪扬河流域东北,古运河入淮河入江水道(京杭运河)西侧1.3km 扬州闸处。为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提升城市防洪减灾能力,解决现状扬州闸相机自排可用不可靠的问题,新建扬州闸泵站,与瓜洲泵站联合调度运行,保障江淮高水位时古运河外排出路和沿线平原区安全,提高主城区河道水环境容量,合理维持古运河的生态、景观水位,建设“畅流活水、不淹不涝”宜居城市,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扬州闸泵站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北侧节制闸,原闸址新建泵站及控制室、上下游清污机桥,改建太平北路桥北侧边跨,配套管理设施;对南侧套闸局部维修加固。
泵站按照京杭运河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古运河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治涝标准为20年一遇标准设计。泵站抽排设计流量72m3/s,抽引设计流量29m3/s。泵站规模为大(2)型,泵站等别为Ⅱ等。泵站、上下游防渗段翼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泵站防渗范围以外翼墙、清污机桥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内河古运河侧堤防工程为3级建筑物,京杭运河侧堤防工程为2级建筑物,施工围堰级别为4级。泵站站身采用堤身式块基型结构,采用平直管进出水流产、快速闸门断流;选用4台潜水贯流泵(2台双向,2台单向),抽排总装机容量4480kW,抽引总装机容量800kW。
将现状太平路桥北侧边跨由现状的13m改建为20m,改建桥长 10×20m,桥面宽度 10.0m,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拆除重建现状南侧套闸上部房屋,配套建设主副厂房、检修间、配电间及相关管理区绿化;对南侧套闸上下闸首闸门喷锌防腐,启闭机保养,闸室墙、栏杆表面刷新,闸室清淤、下闸首南侧局绿化提升等。
初步设计核定的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1576.42万元。
3.招标内容
扬州闸泵站工程质量检测标的招标内容是对扬州闸泵站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及相关配套建筑物项目和土建工程实体等属于本工程检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
质量要求: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 2707-201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段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本项目服务期周期为18个月。
4.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专业类别应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五个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4.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具备工程检测合同协议书)。
4.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4.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4.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4.6受委托经办人及拟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养老保险(2020年8月-2020年10月)连续缴费证明(法人事业单位可出具单位证明)。
4.7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slj.yangzhou.gov.cn/yzslj/zbxx/202003/558aa7a0d4294f5eaa81d0b4936d9bb5.shtml,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按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为B级)。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5.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
5.3本项目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且已在《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2020年11月25 日00:00至2020年12月1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1.181.158.13:183/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4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500元/份。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15日10 时00 分。
7.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7.3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 2020年12 月15 日10时 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514-873299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09室
联系人:陈工、魏工
电话:0514-87880356、13952539268
电子邮件:1365371193@qq.com
10.备注
10.1 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1. 评标办法细则
2.2.1(1)
投标报价
(30分)
本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为50.6万元,报价超过50.6万元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等于50.6万元的得基本分25分,报价每低0.1万元加1分,最高得30分。
2.2.1(2)
项目负责人素质(10分)
项目负责人素质
(4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有一个专业得1分,最多加2分。
本项最多得4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6分)
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1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不得分,每多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以工程检测合同协议书为证明资料,合同中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证明)
2.2.1(3)
资源配置
(22分)
人员配置
(12分)
1.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职称每名得2分,中级职称每名得1分,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按最高职称赋分。
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检测资格证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6分。
仪器设备
(10分)
主要试验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10分。
2.2.1(4)
检测计划、大纲
(30分)
1.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7分;
2.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得7分;
3.检测参数齐全,有完善检测手段的得7分;
4.检测内容、检测项目与检测数量满足工程需要、有保证的得6分;
5.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的3分。
2.2.1(5)
检测单位业绩(8分)
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有1项不得分,每多1项得2分,最多得8分。(以工程检测合同协议书为证明资料)
注:1、投标人须将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系统的“原件复印件”中。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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