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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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港口机械高端智能化产业发展项目石方处置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徐州金恒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徐工港口机械高端智能化产业发展项目石方处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合同估算价:约3700.00万元;
2.3项目内容:徐工港口机械高端智能化产业发展项目前期场地爆破平整及后续厂房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石方处置,处置对象包括由爆破施工产生的毛石及可利用碎石碴,未爆破前可利用石方量经测绘数据估算约916866.29吨,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账户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552173567720
其他要求: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将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以及联系人和电话发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邮箱进行备案(基本户备案邮箱:xzjkqjbhba@126.com, 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7780097 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 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
4.4、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保函注意:
受益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益人地址: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20 财务室;
咨询电话:0516-87780097。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5.1本公告为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4日17点30分。
5.2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6、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标书费用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单因素评标。
9、投标报价:100分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王工电 话:0516-83255536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层
14.联系人:刘德星电 话:0516-8390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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