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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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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珠海市平沙镇中心小学空调线路增容工程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平沙镇中心小学空调线路增容工程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计划编号:440443-2021-00307
项目编号:ZHPZ2021-184
项目名称:珠海市平沙镇中心小学空调线路增容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0,376.2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平沙镇中心小学空调线路增容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20,376.24元
最高限价:1,613,206.5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珠海市平沙镇中心小学空调线路增容工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20,376.24
1,613,206.55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本工程工期为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单位在依法允许不办理期限的可不提供。
5)供应商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认的监狱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平沙镇中心小学空调线路增容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2)供应商具有国家能源局各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或2013年12月以前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各监管局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和近三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证书的执业单位与供应商不一致,还需提供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供应商所属人员。
5)广东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监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1号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1年8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报名登记表;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供应商代表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4)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潘文琪0756-2255677、2550023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
3、本项目于2021年8月16日10:00组织统一踏勘现场,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一路与糖厂三巷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50米珠海市平沙镇中心小学),过时不候。踏勘现场联系人:许主任联系电话:139269919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沙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13926991908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一路与糖厂三巷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50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756-2550023、225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项目咨询)、潘文琪(标书售卖)
电话:0756-2550023、2255677
发布人: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
184珠海市平沙镇中心小学空调线路增容工程项目-磋商文件(最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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