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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1台32吨叉车货物采购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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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1台32吨叉车货物采购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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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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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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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1台32吨叉车货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1台32吨叉车货物采购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台32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直至最终交付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交货地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马腰作业区1台,墟沟西作业区1台。
计划交付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1、投标截止当天,在江苏省交通厅(施工、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级别。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 地 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 话:0518-8238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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