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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代发“泊”国潮文创店装修施工项目磋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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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代发“泊”国潮文创店装修施工项目磋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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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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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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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泊”国潮文创店装修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意向单位就下列服务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1.采购编号:GDXH-2021-BGCWCDZXSG012.项目名称:“泊”国潮文创店装修施工项目3.项目内容及要求:3.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友谊环市东路店3楼连廊及其他公共部分,占地面积约340㎡,报价人应完成340㎡范围内的所有硬件设施的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体、天花、柱位、书吧、以及特殊造型装修装饰,电力照明具体按设计装修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及设计图)。3.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3工期:35天。4.采购预算:上限价人民币96.38万元,超过该预算上限价,报价无效。5.项目资金企业自筹6.资格要求:6.1.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2.报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②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6.3.报价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招标采购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以竞争性谈判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名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R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 年8月24日18:00前邮件回复,并明确表示“愿意参与“泊”国潮文创店装修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同时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30分钟内将响应文件直接向采购人提交,以收到响应性文件时间为准。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报名资格取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五楼中庭接待室。8.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随邀请一起发出。9.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0:00(北京时间)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10.踏勘:10.1. 本项目不集中踏勘,报价单位自行前往。10.2. 现场踏勘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9号3楼连廊10.3. 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殷1866601623111.磋商时间:2021 年8月26日10:00 (北京时间)12.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四楼2号会议室 13.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00号五楼办公室 邮编:510000联系人:张先生 电子邮箱:gdxhztb@163.com电 话:020-66220228 传 真: 020-66220263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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