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公馆(9#地)配电箱供货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盛之荣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蓝山公馆(9#地)配电箱供货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蓝山公馆(9#地)配电箱供货
2.2项目地址:新密市曲梁镇浙大路东、天安街南、康宁路西侧、锦荣街北侧,建筑面积约为165339.1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09323.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56016.03平方米,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2.3招标范围:蓝山公馆(9#地)配电箱供货,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供货期: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排产通知后2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内货到工地。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24个月。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设备和材料生产商,或是设备和材料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应能力,所投配电箱产品须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企业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配电箱货物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银行开具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栏目的查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除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他证明、证件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的公证件)。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相互对应,如果缺项或与原件不一致,视为缺少此项必要条件,则此项不予认可。
四、报名注意事项
4.1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条件要求中所有资料。(审核原件,另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装订整齐)。
注: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至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进行报名(疫情期间,以备注要求为准)。
备注:因疫情期间,本项目不接受线下报名,各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版(扫描件清晰、排列有序)发至997602199@qq.com邮箱,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18703817524)。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路西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盛之荣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新密市曲梁镇蓝山公馆营销中心
招标代理: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徐工 郭工
联系电话:0371-6397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