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内江办事处(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万达中心1304-13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071202100012 |
| 项目名称 |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1300000.00 |
| 最高限价(元) | 130000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7月30日到2021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内江办事处(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万达中心1304-1305号) |
| 方式: |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列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的扫描件盖公章发送至scft-nj@qq.com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以上资料经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后,代理机构将项目资料发送至报名供应商的经办人邮箱。 |
| 售价: | 150.0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内江办事处(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万达中心1304-1305号)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0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内江办事处(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万达中心1304-1305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附件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 地址: | 内江市市中区汉晨路666号 |
| 联系方式: | 138905866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内江办事处(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万达中心1304-1305号) |
| 联系方式: | 0832-295181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帆 |
| 电话: | 0832-2201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