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道路智慧停车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备[2020]3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三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射阳县城智慧停车系统(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人:江苏三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2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沿河路233个车位、人民路158个车位、解放路481个车位等的智慧停车系统项目。项目内容包括系统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系统集成、调试、技术培训、场地整理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具体以现状条件、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车位位置和数量的权利。
2.3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102.4 万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0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
2.5项目地点:射阳县城区内。
2.6质量标准:合格。
2.7 高位视频设备,必须使用如下推荐品牌: 海康威视、大华、捷顺。
中标人必须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详见项目需求)。若投标人拟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之外的其它品牌(高位视频设备),应确保其质量标准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推荐品牌,并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出具相关能够证明其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的相关书面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并同意增加推荐品牌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或补充通知)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中未推荐品牌的其它材料、设备,应是国内市场优质品牌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下属分公司,具有高位视频设备推荐品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2.1.1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费用支付办法
3.1 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将所有费用均摊销至各综合单价中),报全费用综合单价和总价。项目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除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调整项目内容或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调整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
3.2费用支付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 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
1)工程主设备进场,支付合同价的 30%工程款;
2)工程竣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中标人完成(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第一年)责任缺陷期全部保障服务工作,付至审计价的 9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完成三年责任缺陷期全部保障服务工作,招标人按审计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5)按上述进度付款,无利息补偿;因缺陷责任、质保工作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更换、维修、调试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在工程款中扣除。
如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就农民工工资造表,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打入中标方的基本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
4、资格审查
本采购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5.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公告
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日。
7、投标报名
7.1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日。
。每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8:00。
7.2 投标报名地点: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射阳金阳哈罗斯国际商贸楼27号四楼)。
7.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2)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4投标报名联系人:张萍珍。
7.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69686311。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三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机场路凤凰加油站路西向北 100 米
联 系 人:李军
联系电话:18021850779
代理机构: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金阳哈罗斯国际商贸城27号楼4楼
联 系 人:杨丽华
电话:0515-6968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