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办理有关情况的函》(粤自然资管制〔2019〕960号)规定: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27号)和《广东省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细则》(粤自然资发〔2021〕1号)等政策文件,规定了国务院授权和委托广东省审批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事项的审查要求及审批流程;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选址需委托拥有城乡规划相关资质的专题单位进行成果编制。指挥部将组织有资质的服务单位开展对广州站至广州南联络线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制定报送相关报告、意见、说明图纸等资料,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审批。
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国铁集团和银行贷款,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指挥部《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和《国铁集团关于规范铁路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采购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20〕607号),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采购人参与。
2. 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2 建设项目规模: 新建正线全长15.578公里,其中桥梁0.635km,隧道13.145km,桥隧比86.37%。全线连接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设五眼桥线路所。另改移广茂上行线1.416km、改移广茂下行线1.424km、改移广茂并行段0.347km。
2.4.1 自签署合同开始,由规划选址专题单位全面承担广州至广州南联络线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编制整理规划选址组卷材料(见表1),满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1号)及附件规定的相关要求,最终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协助建设单位获得可研批复为止。
2.4.2 负责依据《广东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评估报告编制指引》要求编制广州至广州南联络线项目规划选址评估论证报告。
2.4.3 负责依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件要求汇总并整理规划选址组卷材料。
2.4.4 负责协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审查及补正意见,技术层面协助完善相关手续办理。
2.5 项目预算:本采购项目费用预算为人民币肆拾柒万元(470000元)。
2.6 质量要求:满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1号)及附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资质要求: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符合政策调整的说明。
3.1.3 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8月-2021年8月)内承担过3项以上(含3项)规划选址工作相关业绩(附合同)。
3.1.4 财务要求:谈判响应人注册资金要求在5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2018年~2020年(近3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1.5 设施设备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其他情形:
/ 。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9时00分至2021年8月16日16时00分,进行线上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版、联系人、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3@163.com购买磋商谈判文件,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13600487989)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出。
4.2 磋商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前将磋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磋商谈判文件发票获取:谈判响应人在购买完磋商谈判文件后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投标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投标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24日9时00分,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4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磋商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广九社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25楼
邮编:510000
联系人:李铁梅 吕翀
电话:020-61333211
电子邮件:gtgzzh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郭工、刘工
电话:18127445505、13600487989
电子邮件:gtsanzu@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