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2021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沥青路面预防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2021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沥青路面预防养护工程施工,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实施2021年度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沥青路面预防养护工程的通知》(黔路复〔2021〕36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通过贵州省公路局备案,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由贵州省公路局统筹安排,招标人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境内。
2.2工程规模概况:
本项目共约15.42Km,设计速度为30Km/h,公路等级为三级,包含9 段线路,具体如下:
序号 | 桩号 | 备注 |
1 | K2194+000~K2195+000 | 国道G356 |
2 | K2196+000~K2197+500 | 国道G356 |
3 | K2198+500~K2201+500 | 国道G356 |
4 | K2225+900~K2227+000 | 国道G356 |
5 | K2228+000~K2230+300 | 国道G356 |
6 | K2247+000~K2247+927 | 国道G356 |
7 | K76+731~K77+231 | 省道S105 |
8 | K78+231~K80+731 | 省道S105 |
9 | K115+800~K118+392 | 省道S105 |
2.3计划工期:建设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公开选择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2021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沥青路面预防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具体范围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当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安全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3.3财务要求:
(1)2020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1。
3.4 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2020年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路局主页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应优先适用省公路局发布的2020年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2020年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引用交通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时,优先引用养护企业信用等级,若无则按综合企业信用等级引用);(3)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4)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5)交通运输部以及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均没有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1)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2)发现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3)发现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4)发现有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按D级对待。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自行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1日00时00分至2021年8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guizhou.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6日11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282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开标时间:2021年 9 月 16 日11 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公路局官网上发布。
7. 投诉、举报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18608538282 ;
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48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号
邮政编码:561000
联 系 人:梅杰
电话:18798005349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66号商务楼1709室
邮政编码:550003
联 系 人:王龙、张声源
电话:13628504857、18785134563
传真:010-64997367
电子邮件:chelbigybsc@163.com
网址:http://www.huajie.com.cn
2021年8月 20日
招标公告附件.docx